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2-17 浏览:5026
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苏州工业园区现场资格审核通知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等考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公告》,现将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辖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我省实行线上审核模式,考生应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上传所需报名材料需为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役军人及部队文职人员除外),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现场资格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同时核对考生网报信息与所提供材料信息是否一致,请考生在现场审核前仔细核对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单位或考生需持“报名成功通知单”到在指定时间内前往园区医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后,当场打印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签字确认,报考单位及考生要保证纸质信息与网上信息一致。《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但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材料至系统并在指定时间内补交相应材料再次进行现场审核。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
(一)报考执业医师: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2年前(包括2022年)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22年应届生提供至2023年报名当月(加承诺书至2023年8月31日)累计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非202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至2023年报名当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2020年前(包括2020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满2年的大专生,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即2021年8月31日前首次注册;
4.2017年前(包括2017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满5年的中专生,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即2018年8月31日前首次注册;
5.师承中医,已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满5年以上。
(二)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2022年前(包括2022年)大专、中专毕业生(2022年应届生提供至2023年报名当月(加承诺书至2023年8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非202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至2023年报名当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中专原则上回学校所在地报考,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3.学历补偿教育中专毕业生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学习形式需选普通全日制。中专毕业证书上(业余)的学习形式可选“函授”。
4.报考师承、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我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取得出师考核合格证书起至报考当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止)。外省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回当地报考。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 〔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纸质材料一份(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单位人事或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按序提前扫描成一个PDF文件,PDF以“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待现场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打印出申请表,考生当场将申请表及报考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名: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读。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军队考生建议使用身份证报名。
考生须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3. 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好单位名称及姓名)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2015年9月1日以后的专升本须提供专科学历。非大陆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4年12月3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为专业硕士学位,包括该考生所学专业、明确是否是专业学位,并加盖公章。
如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中专学历除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外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后打印)。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注册时间不满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法人须签字,单位盖章名称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公章须一致,公章与报考机构名称不一致的,如公章有“有限公司”的字样,请出具相关证明附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之后。
8.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试用期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上传证书须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等信息。
10.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除三级甲等医院外,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11.公章与报考机构名称不一致的提供:诊所公章情况说明。
12.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13.社保证明。如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请单位附情况说明,严禁考生挂靠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14.报考短线医学加试执业医师考生的试用期须为院前急救、儿科岗位;执业助理报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专业。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15.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6.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生,应具备符合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须提交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17.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说明:
(一)学历
(1)研究生学历:
&普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本科学历报考:需提供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②试用期累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所在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出具的临床实践证明)。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②所在院校出具的该生所学专业、学位、于当年毕业的证明;③所在院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④《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⑤于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考核证明。
&长学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本科学历报考:①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所在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出具的相当于本科一年临床毕业实习、一年临床实践证明(即试用期考核证明),两段时间不可重合。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有3种情况:①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②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的,须提供所在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出具的相当于本科一年临床毕业实习、一年临床实践证明(即试用期考核证明),二段时间不可重合;须在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③研究生毕业一年后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可用本科阶段毕业证代替,该本科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一年以上临床或公卫实践证明(可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代替,出具证明医疗机构必须为经过该学校认可的综合性教学医院)。
(2)本科学历:学位证需明确是医学学位;2015.9.1号后专升本的另需提供与本科专业相近的专科学历。
(3)大专毕业证上为2年制的,另需提供相应中专学历或相关证明。
(4)中专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及跨省中专另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需提供我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6)外籍、台港澳居民以及港澳永久性居民,以中国、内地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另需提供:①《实习申请审核表》②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台港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号都需要填写)(详见卫医发[2001]248、249、[2002]52、[2003]333)。
(7)非大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助理资格证、助理执业证原件:报名点审核后,中专毕业证原件报省卫健委审核后再返还考生。其余证书审核后当场返还。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我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学历不需要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取得外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现报执业医师的外省跨省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外省中专学历,需要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持外省及跨省中专毕业证书报考助理医师资格的原则上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军队院校招考的地方生需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
3.对有疑问的本省中专也需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现场审核通过后当场打印)及纸质材料一份,按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PDF以“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待现场审核通过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读),并现场填写已确认考生信息表。
2.编排材料顺序:
①所有材料一份,每份材料内容顺序按照报名所需材料要求顺序整理好用回形针别好(证书原件另放)。
②中专毕业证原件上用铅笔标注好苏州工业园区+报考类别。
3.复印件:信息复印必须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能清晰看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年月;大专、中专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包括编号、签发日期、注册时间(或首注时间)、照片、个人信息、执业地点、变更记录等 。
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单位人事或机构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证明:部队人员必须提供军官证或军人证明;毕业证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曾用名证明;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一致,应由错误一方出具相应的证明;姓名音同字不同也要出具证明。
5.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及试用期考核证明类别一致。
6.报考类别最高学历:以报考相应级别、类别所提供的有效医学学历为准。
7.报名填写的学历信息要与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必须完全一致(学校名、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编号、学制等)。
8.审核:所有报名材料,单位要严格审核,审核后人事或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应一致,公章与报考机构名称不一致的,如公章有“有限公司”的字样,请出具相关证明附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之后)。
9.电子版照片:要求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30kb,格式jpg,下载使用“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五、现场审核前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地方: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内容要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现场确认通过后工作人员当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需仔细核对申请表上信息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签字后信息不能再修改,在确认前请考生对照材料及认真核对(学制、学习形式、毕业专业等是最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必须输入正确的助理医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及号码,助理医师注册时间(首次注册时间)及注册证号码。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信息填写要规范,表上空格处均应该按照相应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注意岗位(科室)名称、带教老师评价、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及带教老师签名内容的填写,其类别必须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中医、中西医同属中医大类,可通用;同时该表上试用(工作)起止时间也最容易错误,必须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时间区间,完善表中工作机构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法人须签字,单位盖章名称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公章一致)。如公章有“有限公司”字样的,请出具相关证明附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之后。
3.如执业证上注册时间(因变更等原因显示的非首次注册时间)从而影响报考年限的,请相关行政部门出具首次注册证明并填写首次注册时间、盖章。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入学取得的后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则该后学历有效。
5.申报短线加试的考生根据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须提交《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短线加试必须是定岗人员,提供定岗说明,考核证明中需有相关科目,在报名系统中科目栏按实填写相应的加试科目科室(如加试儿科写在儿科科室)。
6.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相应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号码。
7.凡是2014版规定可以报考的学历含(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加注方向的(包括非医学方向,如英语、日语等),一律按专业报考不看方向(只看括号外,不看括号里),除非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但长学制除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专业7-8年学制可报考中西结合执业医师(150),6年制的可报中医执业医师(140)。
8.五年制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仅限2002-2012年入学的安徽中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2005-2010年入学的陕西中医学院毕业生可报考中医执业医师,2002-2012年入学的福建医科大学毕业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9.西医学习中医人员,按照同级别报考原则,根据已取得的临床医师级别报考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医师,即临床执业医师可报考中西结合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可报考中西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其学历符合2014版报名资格规定即可,无年限要求。
10.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含外省),2023年继续报名参加考试的须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后,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六、学历资格对照表:
报考条件 |
级别 学历 年限 |
执业助理医师 |
执 业 医 师 |
||||||
大专 |
中专 |
师承或确有专长 |
研究生 |
本科 |
大专 |
中专 |
师承或确有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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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2022年(含)前 |
2022年(含)前 |
|
2023年(含)前 |
2022年(含)前 |
2020年(含)前 |
2017年(含)前 |
|
|
执业助理医师首次注册时间 |
|
|
|
|
|
2021年8月31日前 |
2018年8月31日前 |
2018年 8月31日前 |
|
提交材料 |
报名表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白底证件照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毕业证原件 |
|
1 |
|
|
|
|
1 |
|
|
毕业证复印件 |
1 |
1 |
有关证书 |
1 |
1 |
1 |
1 |
有关证书 |
|
学位证复印件 |
|
|
|
1 |
1 |
|
|
|
|
专业学位证明 |
|
|
|
2014年12月31日之后以专业研究生报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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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注册备案表 |
1 |
|
|
1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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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招生计划 |
|
1 |
|
|
|
|
1 |
|
|
助理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
|
|
|
|
|
1 |
1 |
1 |
|
助理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
|
|
|
|
|
1 |
1 |
1 |
|
考 核 证 明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报考承诺书 |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及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 |
||||||||
考核证明上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社保证明材料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七、其他
1.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的研究生需在医学综合考试前,将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考核证明上交,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协助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 间:
2022年2月21日-2月2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各单位报考人员具体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附件1(2023年医考园区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请务必在表格规定时间内前往医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地 点: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楼东南侧医管中心3号会议室 咨询电话:66685612
九、缴费时间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分段式缴纳考试费,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初步在3月中下旬,具体缴费日期及收费标准请关注“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公众号”(jsswsrcw)通知。
附相关文件查询网址:
https://www.nmec.org.cn/Pages/ArticleInfo-4-11718.html
附件
3. 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4. 报名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