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1-09 浏览:5234
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卫生人才评价)苏州工业园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3年报考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条件和提交材料等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人〔2022〕37号)和《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苏卫人才〔2023〕1号)文件执行。现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就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苏州工业园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类别 |
现场确认截止 时间 |
网上缴费时间 |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
2023年1月13日 |
2023年2月17日至28日 |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离退休人员不得报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一)报考初级(士)资格的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普通全日制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二)报考初级(师)资格的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普通全日制学历,取得初级(士) 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普通全日制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3年,其中报考护师资格同时须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普通全日制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 术工作。
(三)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 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的,也可报考主治医师。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其中报考主治医师还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师工作。
年限对照表
1、2023年中初级资格考试(含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眼科技术专业资格考试)年限计算表
——注:粗体代表初定,斜体代表晋升;
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学历 |
药、技初级(士) |
初级(师) |
中级 |
备注 |
博士 |
|
|
2022年毕业并工作(若报考有资格、规培要求的专业,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规培证 |
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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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毕业并工作 |
2020年取得师(2年) |
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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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业并工作 |
2018年取得师(4年) |
报考主治医师: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的或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大专 |
2022年毕业并工作 |
2019年毕业并工作 |
2016年取得师(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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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2022年毕业并工作 |
2016年毕业并工作 |
2015年取得师(7年) |
|
2、2023年中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计算表(在校报考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注:粗体代表初定,斜体代表晋升;
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学历 |
护师 |
主管护师 |
硕士 |
|
2020年取得护师资格 |
本科 |
|
2018年取得护师资格 |
大专 |
2019年毕业并工作、2020年及之前取得护士资格 |
2016年取得护师资格 |
中专 |
2016年毕业并工作、2017年及之前取得护士资格 |
2015年取得护师资格 |
三、任职资格起算截止时间
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3日(9:00-11:00,14:00-17:00)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楼1号会议室
五、现场确认材料
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5、中专学历跨省招生的,提供生源地招办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外省生源外省中专可以不提供;2002年之前毕业的人员可以不提供。)
6、现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留复印件);
7、从事本专业工作证明(聘书或者合同,需写清楚任职岗位,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留复印件);
8、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9、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外省到本省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10、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证书上无首次注册时间的,请考生登录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查询并打印包含首次注册时间的页面,由注册单位盖章)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7)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急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收复印件)。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注册范围须包含中西医结合或参加省级“西学中”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报名材料上报要求
1、报名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若是代签,出现差错,其责任也由考生本人负责;
2、单位人事负责人应严格审查考生现任职资格及任职年限,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材料,要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单位所有考生相关纸质材料(必须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并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每位考生报考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并,以单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同一个单位考生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单位命名),否则不予确认;
3、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所有材料均上交1份,复印件按上叙顺序整理好,原件另放,左上角用回形针别好。
附相关文件查询网址:
1、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通知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212/1000867.shtml
2、2023年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通知
https://www.jswsrc.com.cn/article/index.php?c=show&id=4072
3、2023年江苏省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相关通知
https://www.jswsrc.com.cn/article/index.php?c=show&id=4078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