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4-10-24 浏览:92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20241024—1件
处 罚 对 象 | 违 法 事 实 | 处 罚 依 据 | 处 罚 结 果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 罚 机 关 |
苏州尊和足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41024 | 苏园卫公罚〔2024〕046号 |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