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4-09-13 浏览:4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20240913—2件
处 罚 对 象 | 违 法 事 实 | 处 罚 依 据 | 处 罚 结 果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 罚 机 关 |
江苏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40913 | 苏园卫公罚〔2024〕025号 |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湖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进行卫生检测,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40913 | 苏园卫公罚〔2024〕029号 |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