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7-14 浏览:289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公示行政处罚(个人)20230714—2件
处 罚 对 象 | 违 法 事 实 | 处 罚 依 据 | 处 罚 结 果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 罚 机 关 |
蒋永飞(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山云美发店经营者)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12500元 | 20230707 | 苏园卫公罚〔2023〕005号 |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王西建(苏州工业园区西建美容店经营者)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0714 | 苏园卫公罚〔2023〕009号 |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