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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公示行政处罚(个人)20230714—2件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7-14   浏览:289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公示行政处罚(个人)20230714—2件

处 罚 对 象                   处 罚 结 果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 罚 机 关
蒋永飞(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山云美发店经营者)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12500元 20230707 苏园卫公罚〔2023〕005号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西建(苏州工业园区西建美容店经营者)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 20230714 苏园卫公罚〔2023〕009号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