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日期:2016-05-02 浏览:2326
项目名称: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设定依据: | 卫生部1992年10月部长令《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暂行办法》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 |
申报材料: |
1.申请书(聘用单位所属区、县卫生局签署意见) 2.外国医师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外国医师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4.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5.外籍医师与聘用单位的协议书 6.依法获得入境签证(护照复印件) 7.小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申报材料中的2、3需经过公证和提交翻译件 |
办理地点: |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 早9:00~晚17:00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