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10:34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20190927—5件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日期:2019-09-27   浏览:697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20181017—5件

处罚对象 违   法   事   实
处   罚   依   据 处罚结果

处罚

时间

处罚

决定书

编号

处罚机关
苏州水霸王洗浴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1、警告;2、罚款420元 2019-6-14  苏园卫( 公 )罚字( 2019)第( 002)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祖嘉美容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分公司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微小气候及公共用品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1、警告;2、罚款420元 2019-6-14  苏园卫( 公 )罚字( 2019)第( 003)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市东湖门诊部 未将医疗机构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1、警告;2、罚款3700元 2019-5-28 苏园卫(医)罚字(2019)第(001)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工业园区时代诊所有限公司 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 1、警告;2、罚款183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480元 2019-7-1 苏园卫(医)罚字(2019)第(003)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工业园区胡惠平添年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1、警告;2、罚款2250元 2019-9-18 苏园卫(医)罚字(2019)第(004)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