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日期:2019-01-17 浏览:4941
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含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的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苏州工业园区考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类别及截止时间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 |
网上缴费时间 |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 |
2019年1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至19日 |
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资格考试 |
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31日 |
2019年1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至19日 |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相应考试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经现场审核后,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
考生的资格审核情况可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查询。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的登录邮箱和密码,在网报及现场确认结束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随时关注本人的报考状态,确认资格审核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年限对照表
表1 2019年中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计算表
学历 |
药、技初级(士) |
初级(师) |
中级 |
博士 |
|
|
2018年毕业并工作 |
硕士 |
|
2018年毕业并工作 |
2017年取得师(在校取得医师资格要工作满2年) |
本科 |
|
2018年毕业并工作 |
2014年取得师(4年) |
大专 |
2018年毕业并工作 |
2016年毕业并工作 2017年取得士 |
2012年取得师(6年) |
中专 |
2018年毕业并工作 |
2012年毕业并工作 |
2004年毕业并工作 |
注:粗体代表初定,斜体代表晋升;
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表2 2019年中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计算表
(在校报考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学历 |
护士 |
护师 |
主管护师 |
硕士 |
拟2019年毕业 |
|
2016年毕业、取得护士资格并工作 |
本科 |
拟2019年毕业 |
|
2013年毕业、取得护士资格并工作 |
大专 |
拟2019年毕业 |
2016年毕业、取得护士资格并工作 |
|
中专 |
拟2019年毕业 |
2012年毕业、取得护士资格并工作 |
|
注:粗体代表初定,斜体代表晋升;
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四、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满足相应的任职年限(表1、表2)。
(二)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并须符合我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学位效用等同于学历。
(1)报考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
报考临床医学检验学(代码352)中级资格,后学历可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历。
(2)报考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
(3)报考药学(中药学)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学历(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药学类专业:药学、临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中药学类专业: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药学类专业学历入门只能报考药学专业,中药学类专业学历入门只能报考中药学专业。医药贸易、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制药工程等专业不在国家药学类专业目录,不能作为报考药学的依据。
(4)首次报考医技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或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具有低一级医技类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或医学类专业学历。
(5)首次报考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资格,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须提供普通全日制卫生管理类专业学历;卫生系统内非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卫生管理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具有低一级卫生管理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卫生管理或卫生类专业学历。
(6)卫生系列内平考同级别资格的,应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
(7)自2019年起,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代码392),报考急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注册范围为急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收复印件)。
(8)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三)凡报考有执业类别要求的专业,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其中报考妇幼保健专业(专业代码364),执业类别可以为临床或公卫。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人员,可选择报考营养专业(专业代码382)中级资格,取得的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营养专业高一级资格的依据。
医、药、护、技、卫生管理等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应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现岗位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2001年以来未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未达到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取得的地方初、中级资格人员,调入我省工作后,须报名参加同级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后,方可报考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任职年限可前后累计计算。
(四)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学校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从2019年起,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人员,可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不能提前1年报考)
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注册范围须包含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
(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苏卫科教〔201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荐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34号)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国家或我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于博士研究生、大专及中专生、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18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19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报考主治医师当年结束规培的科研型硕士,报名时可暂不提供规范化培训证书,但须作为聘任主治医师的必备条件;报考主治医师,去年规培考试通过,但证书未拿到的人员,可以先报名,审核结束前补充提供规培证书,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教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上传照片要求
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照片具体要求为:
1.本人近期正面白色背景的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
2.不得佩戴首饰及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拍摄的照片等;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戴护士帽拍照;女性不得穿吊带式服装拍照;
3.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4.您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单和资格证书,请确保上传的照片清晰、可辨认的,不得使用美图秀秀等美图软件。
六、现场确认相关要求:
所有材料均上交1份,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要求排列后,左上角用订书钉订好;入门考生及外省至本省补考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用夹子夹在材料第1页。
表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序号 |
材 料 |
份数 |
备注 |
1 |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1份 |
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
2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3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入门考、外省到本省补考考生须留原件,用夹子夹在材料第1页。 |
4 |
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
1份 |
学信网打印 |
5 |
中专学历跨省招生的,提供生源地招办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 |
1份 |
|
6 |
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须复印所有非空白页面)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7 |
现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8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9 |
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10 |
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提供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中医全科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学校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11 |
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学校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考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资格,可提前一年报考,还须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12 |
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13 |
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 提供注册范围为急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1份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2018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后打印《申报表》,此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由考生签字,若是代签,出现差错,其责任也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初中级资格的人员须将其学历、专业、现有及报考职称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报名点完成报名审核、信息确认及网上缴费事宜。2019年开始,考生须经过省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缴费。
2.报考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毕业学校如未列在学校代码表中,则在毕业学校中选择其他,然后在毕业学校备注中输入该学校全称;毕业专业如未列在报考专业代码表中,则在毕业专业中选择其他,然后在毕业学校备注中输入毕业专业全称。对于已经提供证明材料(如学历认证、招生计划的)也请在备注中输入注明。医师类、护理类的要填写执业类别。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师)、护理中级(不含中医护理)外(以国家文件为准),均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
4. 本次报名现场审核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机构及时通知相关考生,避免漏报。各机构人事负责人要严格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网报须知(附件1)发放给考生。将每位考生报名材料按照材料清单(表3)的顺序理好,连同考生确认签字后的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送到园区医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机构类型 |
时间安排 |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及其他民营医疗机构 |
2019年1月21日-1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公立医疗机构 |
2019年1月24日、25日、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地 点: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厦9楼东侧
电 话:66680926(徐老师)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