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4-06-07 浏览:6611
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的意见》(苏人才〔2024〕2号)文件精神,经单位推荐、资格初审、材料核实等程序,现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卫健委纪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2-66680817,邮箱: mjg@sipac.gov.cn)。为便于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实名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