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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推荐人选公示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4-06-07   浏览:6611

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的意见》(苏人才〔20242号)文件精神,经单位推荐、资格初审、材料核实等程序,现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67-20246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卫健委纪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2-66680817,邮箱: mjg@sipac.gov.cn)。为便于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实名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信息表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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