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7 19:45

202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苏州工业园区现场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4-01-30   浏览:4232


202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苏州工业园区现场资格审核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辖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我省实行线上审核模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系统要求,上传所需报名材料(现役军人及部队文职人员除外)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正视图,请勿旋转翻转,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现场资格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同时核对考生网报信息与所提供材料信息是否一致,若有错误及时在审核系统中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正确的材料。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单位或考生需持报名成功通知单及报名所需纸质及PDF材料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后,当场打印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要核实信息并在如考试成绩合格是否申请授予所报考的医师资格处打“√”并签字确认,报考单位及考生要保证纸质信息与网上信息一致。《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但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材料至系统并在指定时间内补交相应材料再次进行现场审核。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

(一)报考执业医师: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3年前(包括2023年)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023年应届生提供至20242加承诺书至2024831累计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202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至20242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2021年前(包括2021年)大专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2年,即2022831日前首次注册

4.2018年前(包括2018年)中专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5年,即2019831日前首次注册

5.师承中医,已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5年,即2019831日前首次注册

(二)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2023年前(包括2023年)大专、中专毕业生

2023年应届生提供至20242加承诺书至20248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202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至20242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中专原则上回学校所在地报考,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3.学历补偿教育中专毕业生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学习形式需选普通全日制

4.报考师承、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我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取得出师考核合格证书起至报考当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止)。外省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回当地报考。

()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 〔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纸质材料一份(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单位人事或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按序提前扫描成一个PDF文件,PDF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待现场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打印出申请表,考生当场将申请表及报考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名: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读。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军队考生使用身份证号报名。

考生须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3.考生近期(6个月内)2寸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好单位名称及姓名)。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201591日以后的专升本须提供专科学历。非大陆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41231日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由所读院校出具包括该考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学位性质等,并加盖公章。

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中专学历除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外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期6个月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后打印)。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注册时间不满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法人须签字,单位盖章名称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公章须一致),公章与报考机构名称不一致的,如公章有有限公司的字样,请出具相关证明附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凭证之后。

8.应届毕业生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试用期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上传证书须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等信息。

10.试用机构除三甲医院外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凭证》如有变更提供变更页;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部队医院临聘考生,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11.公章与报考机构名称不一致的提供:诊所公章情况说明。

12.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13.社保证明,请提供符合年限要求的社保证明,在院规培生可提供医院培训协议替代社保证明;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提供院校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严禁考生挂靠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14.报考短线医学加试执业医师考生的试用期须为院前急救、儿科岗位;执业助理报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专业。考生须《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定岗证明

15.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6.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生,应具备符合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须提交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17.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说明:

(一)学历

1研究生学历

&普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考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该生所学专业学位(非学术学位)、于当年毕业的证明;并在当年81日前向考点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进行核验。

&长学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

&20141231日以前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所在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开具的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证明(即试用期考核证明),此两者证明时间不能重合。20151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本科学历学位;若无学位证书,由院校出具情况说明,证明为医学学历(非理学)

32年制大专另需提供相应中专学历或院校相关证明

4中专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及跨省中专原则上回当地报考。 

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需提供我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6外籍、台港澳居民以及港澳永久性居民,以中国内地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另需提供:《实习申请审核表》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台港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号都需要填写)(详见卫医发[2001]248249[2002]52[2003]333)。

7非大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证书: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助理资格证、助理执业证原件:报名点审核后,当场返还中专毕业证原件报省卫健委审核后再返还考生。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及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我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学历不需要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取得外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现报执业医师的外省跨省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外省中专学历,需要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持外省及跨省中专毕业证书报考助理医师资格的原则上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军队院校招考的地方生需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

3.对有疑问的本省中专也需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现场审核通过后当场打印)及纸质材料一份,按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PDF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待现场审核通过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读),并现场填写已确认考生信息表。

2.编排材料顺序:

所有材料一份,每份材料内容顺序按照报名所需材料要求顺序整理好用回形针别好(证书原件另放)

中专毕业证原件上用铅笔标注好苏州工业园区+报考类别

3.复印件:信息复印必须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能清晰看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年月;大专、中专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需提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包括编号、签发日期、注册时间(首次注册时间)、照片、个人信息、执业地点、变更记录等

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单位人事或机构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证明:部队人员必须提供军官证或军人证明;毕业证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曾用名证明;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一致,应由错误一方出具相应的证明;姓名音同字不同也要出具证明;

5.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及试用期考核证明类别一致。

6.报考类别最高学历:以报考相应级别、类别所提供的有效医学学历为准。

7.报名填写的学历信息要与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必须完全一致(学校名、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编号、学制等)

举例:毕业证书上时间为2023629日的,不要填写为202371日。

8.审核:所有报名材料,单位要严格审核,审核后人事或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9.单位名称公章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一致,如有有限公司字样,请写情况说明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凭证之后

10.电子版照片:要求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30kb,格式jpg,下载使用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五、现场审核前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地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内容要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考生在审核表上签字后信息一般不能再修改,在确认前请先按照考生所提供材料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信息核对,学制、学习形式、毕业专业等是最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必须输入正确的助理医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及号码,助理医师注册时间(首次注册时间)注册证号码;证书类型只能填写执业助理医师证信息,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编号。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信息填写规范,表上空格处均应该按照相应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注意岗位(科室)名称、带教老师评价、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及带教老师签名内容的填写《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考生报考一致;中医中西医同属中医大类,可通用;中医带教中西医时增加临床执业医师带教。《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期考核证明》起止时间容易填错,必须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时间区间。完善表中工作机构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3.如执业证上注册时间(因变更等原因显示的非首次注册时间)从而影响报考年限的,请相关行政部门出具首次注册证明并填写首次注册时间、盖章若有单位注销,请出具证明材料。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入学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则该后学历效。

5.申报短线加试的考生根据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须提交《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提交汇总表。短线加试必须是定岗人员,提供定岗说明,考核证明中需有相关科目,在报名系统中科目栏按实填写相应的加试科目科室(如加试儿科写在儿科科室)

6.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相应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号码

7.长学制研究生,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专业7-8年学制可报考中西结合执业医师150),6年制的可报中医执业医师(140

8.凡是2014版规定可以报考的学历含(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加注方向的(包括非医学方向,如英语、日语等),一律按专业报考不看方向(只看括号外,不看括号里),除非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

9.五年制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仅限2002-2012年入学的安徽中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2005-2010年入学的陕西中医学院毕业生可报考中医执业医师,2002-2012年入学的福建医科大学毕业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10.南京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五年制本科层次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康复学专业考生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2023.2.20省医考办发)。

11.具有临床本科学历,并在公卫岗位试用,可以该学历报考公卫类别。

12.西医学习中医人员,按照同级别报考原则,根据已取得的临床医师级别报考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医师,即临床执业医师可报考中西结合执业医师11015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可报考中西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10250。其学历符合2014版报名资格规定即可,无年限要求。

13.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含外省),2024年继续报名参加考试的须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后,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六、学历资格对照表:

报考条件

级别     学历

年限

执业助理医师

大专

中专

师承或确有专长

研究生

本科

大专

中专

师承或确有专长

毕业时间

2023年(含)前

2023年(含)前

 

2024()

2023(含)前

2021(含)前

2018年(含)前

 

执业助理医师首次注册时间

 

 

 

 

 

2022831日前

2019831日前

2019 831日前

提交材料

报名表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

1

1

1

1

1

1

1

毕业证原件

 

1

 

 

 

 

1

 

毕业证复印件

1

1

有关证书

1

1

1

1

有关证书

学位证复印件

 

 

 

1

1

 

 

 

专业学位证明

 

 

 

20141231日之后以专业研究生报考的

电子注册备案表

1

 

 

1

1

1

 

 

跨省招生计划

 

1

 

 

 

 

1

 

助理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1

1

1

助理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1

1

1

1

1

1

1

1

1

1

1

报考承诺书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研一)以本科学历报考者

考核证明上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1

1

1

1

1

1

1

1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凭证

1

1

1

1

1

1

1

1

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

1

1

1

1

1

1

1

1

  社保、工资流水+聘用证明证明材料

1

1

1

1

1

1

1

1

七、其他

1.报名点须在医学综合考试前,对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考核证明进行核验并上交相应材料,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协助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八、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4221-223日、226-228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新能大厦182号会议室     

咨询电话66685612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缴费时间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分段式缴纳考试费,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医学综合考试(一试)缴费时间预计在6月下旬,具体缴费日期及收费标准请关注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公众号(jsswsrcw)通知。

 

 

附件

1.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医考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2.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3.报名相关表格;

4. 2024医师报名材料详解。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