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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全面开展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日期:2020-11-05   浏览:1232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全面开展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现就园区推进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江苏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加强和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电子化执业登记和医师、护士电子化执业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着力构建与健康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必须由法人或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电子化注册工作(含机构、医师、护士三项工作)的联络人,负责本机构的电子化注册相关事项办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化注册工作(含机构、医师、护士三项工作),同时各中心负责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电子化注册工作(生成托管账户)。

(一)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账户发放

1.目前园区各医疗机构已完成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账户及密码已发放到位,请各单位核查现有账户是否可以使用。

2.现启动医疗机构机构电子化注册(医疗机构管理)账户申请工作(新设账户密码),账户申请事宜需按以下要求完成:

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或受委托人)递交以下材料至一站式服务中心卫生窗口(376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01116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机构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提供医疗机构授权委托书(附件1),负责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经确认后,医疗机构端用户名和密码将直接通过短信发送到所填报手机上,医疗机构需打开网址http://211.144.139.157/home/countryindex点击“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凭手机接收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下载医疗机构端软件及使用说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可微信关注北京民科微服务公众号了解操作注意事项。

(二)督促本医疗机构医师(含多点注册医师)、护士完成电子证照申领工作

联系电话:66685609(杨老师)66685611(王老师)

附件

1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授权委托书

2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操作指南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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