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预约平台发现较多预约后未就诊,导致号源浪费的情况,现修改黑名单规则如下:
一、3个月内累计3次爽约(预约之后未及时退号,也未及时取号)者,将进入黑名单。自记入黑名单起计算,3个月内无法享受电话及网络的预约挂号服务。医院现场挂号不受影响,3个月期满自动解除。
二、10个自然日内累计3次退号(因医生停诊而退号不计在内),将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无法享受电话及网络的预约挂号服务,医院现场挂号不受影响,3个月后自动解除。
三、至医院取号并就诊后,未付清款项即离开医院的,一次性记入黑名单。在未付清款项前,不会解除。
本规则自2013年6月3日启用,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