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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办理要求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9-01   浏览:5100

注册条件和内容: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程序: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注册主管部门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注册

1、注册、变更及备案申请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近6个月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所在机构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机构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1份 ;

6、个人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1份。

(二)规培注册需提交材料:

1、注册、变更及备案申请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近6个月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规培证明 ;

5、个人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三)新增执业地点需提交材料:

1、注册、变更及备案申请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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