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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变更办理要求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9-01   浏览:5160

变更程序:向拟执业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无需到原执业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出。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变更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上打印相关记录。

(一)区域内(江苏省内),主执业机构变更:

1、注册、变更及备案审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

3、原主执业机构的提前考核表。

(二)执业地点变更(省外变更到省内):

1、注册、变更及备案审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

(三)执业范围变更:

1、注册、变更及备案审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

3、省卫计委指定机构连续二年的培训合格证明或高一层次相关专业毕业学历 。

(四)多机构备案(江苏省内增加执业地点)

1、注册、变更及备案审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完整,贴好白底2寸证件照;

2、拟执业机构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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