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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医务室注销公告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日期:2020-11-13   浏览:402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医务室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经我局批准同意,注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医务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详见下表),自公告之日起,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正副本及公章均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医疗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1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医务室

PDY83833032050312D4001

星都街18

陈丽霞

(陈书燕)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