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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核苏州工业园区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日期:2020-06-07   浏览:953

2020年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核苏州工业园区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2081-2日进行(预计一天半,分五场)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历、年限对照表

学历/级别

副高

副高  年限

正高

大专

社区副高

2013年之前(2013)取得中级并聘用,专技工作满20年或(大专毕业后满15年)

6

(正高、副高)破格晋升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本科

2014年之前(2014)取得中级并聘用

5

2014年之前

(2014)

取得副高并聘用

正高年限实5

硕士

2015年之前(2015)取得中级并聘用

4

博士

2017年之前(2017)取得中级并聘用

2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20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二)免考对象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0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三、考核效用

2020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202020212022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2018年、2019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成绩55分(含55分)以上的,可作为申报2020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社区全科、社区全科医学(中医)专业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二)考核专业:共110个,详见《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附件1)。

新增考核专业1个:病案信息技术;新增申报专业2个:病案信息技术、营养技术。

考核专业原则上应与申报专业一致,申报医院感染、营养技术、社区卫生相关专业应另选专业报考(附件2)。

(三)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

(四)考场设置: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在本市设立考场。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窗口68日开放

2.报考人员在615-618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园区医管中心完成报名资格的现场确认工作,确认完成后报考人员再完成网上缴费工作,网上缴费截止时间624。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724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12号)有关要求。

2.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有关要求,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得报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0331日。

3.根据《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4号)有关要求,从2020年起,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不再参加考核和评审,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4.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5.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全科医学(中医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全科医学;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七、注意事项      

1.2020年新增考核专业1个:病案信息技术;新增申报专业2个:病案信息技术、营养技术。

2.2019年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人员,可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高级职称。

3.考核专业原则上应与申报专业一致,申报医院感染、营养技术、社区卫生相关专业应另选专业报考(附件2)。

4.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5.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得报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6.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0331日。

7.2020年起,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不再参加考核和评审,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8、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全科医学;报考全科医学(中医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中医全科;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9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成绩55分(含55分)以上的,可作为申报2020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社区全科、社区全科医学(中医)专业的依据。

10、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后学历可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历。

11、对20085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施行之前入学,参加后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报考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12、申报医院感染专业,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专职从事医院感染专业技术工作,应另选其他医学类专业报考。

13、申报护理高级资格的人员,可选择报考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危重症护理专业。

八、考试费用

2020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统一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后完成网上缴费,标准为100/人。

 

附件:1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

            2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另选专业对照表

 

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