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日期:2019-07-18 浏览:1425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计划:
个人网上申报 |
2019年7月19日至8月5日 |
单位公示 |
7天 |
区级审核确认(报名点) |
2019年7月20日至8月8日 |
2、学历、年限对照表:
学历/级别 |
副高 |
正高 |
大专 |
社区副高2012年之前(含2012年)取得中级并聘用 |
|
本科 |
2013年之前(含2013年)取得中级并聘用 |
2013年之前 (含2013年) 取得副高并聘用 |
硕士 |
2014年之前(含2014年)取得中级并聘用 |
|
博士 |
2016年之前(含2016年)取得中级并聘用 |
一、申报程序、时间和材料要求
2019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三份外,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至8月5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或“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90.110.123:5501/zc)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逾期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病案、专题报告、业务报告、护理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附件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健康委将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病案等材料进行抽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单位公示(7天)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系统提交页面导出《2019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园区医管中心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5、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6、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7、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二、报名材料上报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入袋(申报表);
2、另打印一张申报表首页粘贴在材料袋上作为封面;
3、申报评审费:400元;
4、现场确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楼医管中心,吕老师:66680943
三、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1-苏卫人〔2019〕29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苏卫人才〔2019〕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
3.苏职称〔2017〕12号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
4.苏卫人〔2019〕3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5.苏卫医政〔2017〕8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6.苏政办发〔2018〕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7.苏人社发〔2019〕9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8.苏人社发〔2016〕20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9.教学厅〔1993〕4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0--一九七六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为方便材料上传,节约时间,建议申报人员对照申报文件要求,在网上申报前,先整理下列相关材料,并将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按要求制作PDF文件。
序号 |
材料分类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
卫生 |
2 |
护理专业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
护理专业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
护理 |
日常专业技术工作量附件材料 |
|||
临床工作能力附件材料 |
|||
护理教学能力附件材料 |
|||
护理科研能力附件材料 |
|||
学术地位附件材料 |
|||
3 |
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
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及附件材料 |
社区 |
4 |
病案材料(博士20份住院号) |
网上填报前,本人填写任现职以来的30份住院号,由系统随机抽取3份,申报人员将系统抽取的3份病案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后上传。同时填写《病案材料扫描证明》由单位审核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后上传。 |
卫生社区 |
5 |
年度考核材料 医德考评材料 |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 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填写样表后盖章上传) |
卫生护理社区 |
6 |
学历材料 |
申报学历(学位)证书 |
卫生护理社区 |
其他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
|||
7 |
资历材料 |
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
卫生护理社区 |
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
|||
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 |
|||
8 |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材料 |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免试、先评后考对象相关材料 |
卫生护理社区 |
9 |
城市医生下基层服务材料 |
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
卫生 |
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及相应材料 |
|||
10 |
业绩、成果材料 |
荣誉、表彰 |
卫生护理社区 |
奖项 |
|||
科研、课题 |
|||
专利 |
|||
社会地位、社会兼职 |
|||
11 |
破格材料 |
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 |
卫生护理社区 |
12 |
其他材料 |
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卫生护理社区 |
继续教育证书 |
|||
退休延退证明或退休聘用合同 |
|||
任期内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援外人员材料 |
|||
担任行政职务的相关资料 |
|||
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
|||
13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院感专职人员相关材料 |
医院感染管理上岗证及院感指导、授课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班或感控会议日程、签到表;基层指导、培训证明材料、会议授课原始材料等 |
卫生 社区 |
14 |
专题报告材料 |
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 |
卫生 |
15 |
业务报告材料 |
申报社区专业人员业务报告及附件材料 |
社区 |
16 |
论文材料 |
论文 |
卫生护理 |
注:材料1、2、3、4、9、14、15等表格可在江苏卫生人才网下载专区或进入申报系统后首页的相应栏目下载。